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翁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9-12 16:45:41
采购编号:
采购品目:社会服务
一、采购人:翁源县民政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H18442
三、采购项目名称:翁源县殡仪馆政府购买殡葬基本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2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内容 数量 项目性质 服务期限 备注 翁源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 1家 政府采购 15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翁源县殡仪馆始建于2000年,由于当时县财政没有资金投入,于2002年通过招商引资方式由私人投资兴建,2013年6月26日县政府十四届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继续采用租赁管理办法延续投资经营殡仪馆合同, 2013年7月2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县民政局与投资方签订了《投资经营翁源县殡仪馆补充合同书》,目前殡仪馆火化能力2000具/年。翁源殡仪馆作为特殊公共服务,在社会事业和现实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长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县殡葬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重营利、轻管理的问题。2017年7月6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7〕140号)要求各县要将公办民营的殡仪馆限时全部收归当地政府管理经营。2018年5月25日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推进民政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47号)“会议明确:在兼顾原有的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收回殡仪馆经营权……”。为加快殡仪馆整改工作,翁源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购买服的方式对殡仪馆进行整改,由翁源县南龙殡葬服务中心作为承接服务主体,负责殡仪馆的殡葬基本服务。 2.翁源县南龙殡葬服务中心是唯一一家私营殡葬服务中心,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熟悉殡葬服务流程,有场地,有利于殡葬服务的运行,并能够按要求做好殡葬服务管理,协调好各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翁源县南龙殡葬服务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南龙狮头岭林科所对面。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 姓名:叶全如 工作单位:翁源县审计局 职称:审计师 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殡葬是特殊公共服务,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专家2 姓名:易昌近 工作单位:翁源县人民法院 职务:行政科长 3.专家3 姓名:丘群青 工作单位: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职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股长 意见:翁源县南龙殡葬服务中心是唯一一家私营殡葬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专家4 姓名:肖茂军 工作单位:翁源县财政局 职务:经济建设股股长 意见:基于项目实施资金量大,进度紧以及涉及问题复杂等特殊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开展。根据韶关市民政局相关文件及了解承接主体单位的基本状况后,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5.专家5 姓名:麦李 工作单位:翁源县工商局 职务:市场合同股股长 意见:考虑到该项目的特殊性,翁源县南龙殡葬服务中心作为承接主体,负责殡葬服务,有利于我县殡葬服务和管理。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意见:翁源县南龙殡葬服务中心是唯一一家私营殡葬服务中心,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熟悉殡葬服务流程,有场地,有利于殡葬服务的运行。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鉴于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具有特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县的殡葬管理工作,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13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19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0751-281581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国聪 | 联系电话:0751-282310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联系人:刘先生、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51-2815818 |
传真:0751-2815818 | 邮编:512600 |
(三)采购人:翁源县民政局 |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文化路民政大楼 |
联系人:许会昌 | 联系电话:0751-2812969 |
传真:0751-2812969 | 邮编:512600 |
(四)财政部门:翁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前进路33号 |
联系人:温先生 | 联系电话:0751-2822038 |
发布人:翁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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